一、资助项目
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中职省政府奖学金
二、资助标准
助学金:2000元/生·年
免学费:2000元/生·年
奖学金:4000元/生·年
三、申请的范围或条件
(一)助学金申请范围:
1.具有我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
2. 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所确定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
我校主要涉及云南91个连片特困区的农村户籍(不含县城)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学生。(附件1)
3.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
4.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按20%的比例参评。
(二)免学费申请范围:
1. 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
2.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
3.普惠政策学生(附件2)即:除以上受助类型之外的民族地区学生;
4.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学生的15%比例确定受助名额;
5.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不能享受免学费。
6.城市涉农专业学生,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
(三)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学习,爱劳动,模范履行公民义务,诚实守信;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旷课记录,无违法违纪或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等不良记录;
3.学习勤奋,有较强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参评学年考试无挂科、补考、重修且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成绩排名在年级10%以内;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团结同学,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积极参加文化艺术、体育和有利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5.无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的情况;
6.同等条件下,获得各级各类奖励的同学优先参评;
四、申请的流程和材料
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附件4)
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附件5)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户口册复印件1份(第一页、户主页、本人页)
6.免学费和助学金按比例评选部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贫困证明、残疾证明等)
(一)助学金所需材料
参照申请材料附件3、附件5、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相关证明(按比例评选部分需提供)
(二)免学费所需材料
参照申请材料附件4、附件5、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相关证明(按比例评选部分需提供)
(三)奖学金所需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填写《中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并自行提供所需全部证明材料,向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申报学生作资格认定,开展班级评议,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明确意见后报二级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如若各项资助政策变动,均以当年教育厅下发文件或通知为主。
附件:1.91个连片贫困地区名单
/upload/attachment/201801/20180116050014.doc
2.民族自治州(区)县名单
/upload/attachment/201801/20180116050126.doc
3.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upload/attachment/201801/20180116050237.doc
4.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upload/attachment/201801/20180116050330.doc
5.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upload/attachment/201801/20180116050359.doc
6.中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upload/attachment/201801/20180116050430.doc
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中职省政府奖学金
二、资助标准
助学金:2000元/生·年
免学费:2000元/生·年
奖学金:4000元/生·年
三、申请的范围或条件
(一)助学金申请范围:
1.具有我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
2. 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所确定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
我校主要涉及云南91个连片特困区的农村户籍(不含县城)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学生。(附件1)
3.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
4.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按20%的比例参评。
(二)免学费申请范围:
1. 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
2.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
3.普惠政策学生(附件2)即:除以上受助类型之外的民族地区学生;
4.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学生的15%比例确定受助名额;
5.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不能享受免学费。
6.城市涉农专业学生,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
(三)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学习,爱劳动,模范履行公民义务,诚实守信;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旷课记录,无违法违纪或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等不良记录;
3.学习勤奋,有较强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参评学年考试无挂科、补考、重修且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成绩排名在年级10%以内;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团结同学,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积极参加文化艺术、体育和有利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5.无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的情况;
6.同等条件下,获得各级各类奖励的同学优先参评;
四、申请的流程和材料
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附件4)
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附件5)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户口册复印件1份(第一页、户主页、本人页)
6.免学费和助学金按比例评选部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贫困证明、残疾证明等)
(一)助学金所需材料
参照申请材料附件3、附件5、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相关证明(按比例评选部分需提供)
(二)免学费所需材料
参照申请材料附件4、附件5、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相关证明(按比例评选部分需提供)
(三)奖学金所需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填写《中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并自行提供所需全部证明材料,向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申报学生作资格认定,开展班级评议,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明确意见后报二级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如若各项资助政策变动,均以当年教育厅下发文件或通知为主。
附件:1.91个连片贫困地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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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族自治州(区)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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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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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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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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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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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月16日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月16日